轉知本府文化局「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」1份,請協助宣傳公告,並轉知所轄踴躍提案
說明:
- 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3年1月10日南市文源字第1130103002號函辦理。
- 依據「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」辦理,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、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,落實文化平權、營造協力共好社會。
- 本須知補助對象為本市各區公所及各級學校、依法登記立案之團體組織(不含政治團體)、法人、大專院校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。
- 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,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/各項補助計畫頁面(https://community-culture.tainan.gov.tw/)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。
- 檢附文化局函及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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